2024年春季班 第二十一週美地展 第一期 鄭弟兄 藉傳講客觀的『信仰』,使人產生主觀的『信』

藉傳講客觀的『信仰』,使人產生主觀的『信』

二〇二四年春季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第六篇信息說到,在新約中,『信』有兩種意義—客觀的與主觀的。第一種是客觀的『信仰』,是指新約關於基督的身位和祂救贖工作的全部啓示;第二種就是主觀的『信』,是我們因着客觀的『信仰』所採取之相信的行動。這就如同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裏的寡婦,她相信有人會爲她伸冤,所以她採取行動,晝夜纏磨不義的審判官爲她伸冤。

實際上,這個主觀的『信』不是從我們自己而來的,乃是因『信仰』而來的。我很寶貝信息告訴我們,要去教導人基督的身位和祂救贖的工作。當我們越講說基督,人因着聽基督的話,信就注入到人的裏面,使人產生出對基督的珍賞。我蒙光照,我傳福音時太少陳明基督的神性與人性。因此我就照着這個負擔來操練,後來我遇到一個敞開的名單時,就不只把人帶到會所,在後續的家聚會中我藉着陳明基督的神性與人性,福音朋友就簡單的信而受浸了!讚美基督是神也是人!我們需要在傳福音時教導人關於主的身位和祂救贖的工作,而使人產生對基督的珍賞。

《一期 鄭弟兄》